安食云中央厨配送系统——大锅烹调间基础设施要求
(一)地面:
1、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结垢的材料铺设,平整无裂痕。
2、易于清洗、防滑,并有一定的排水坡度(不少于1.5%)及排水系统。
(二)下水道
1、有坡度、保持通畅、便于清洗。
2、内部不设置其他管道,侧而和底而结合处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不少于3cm),并设有可拆卸的下水道篦子。
3、有防止污水逆流到其他食品加工区域的设计。
4、下水道出口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离栅或网罩。
(三)墙壁
1、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
2、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子与地而间、墙壁及柱子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
3、有1.5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
(四)门窗
1、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2、门、窗装配严密。
3、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
4、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五)天花板
1、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2、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3cm以上),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发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
3、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且易于清洁的屋顶。
(六)通风设施
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的空气。
(七)供水设施
1、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不与食品接触的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的管道系统和食品加工用水的管道系统,应以不同颜色明显区分,并以完全分离的管道输送,不得有逆流或相互交接现象。
(八)照明设施
1、切配间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2、工作面不应低于2201ux(勒克斯)。
3、光源应不至于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4、安装在切配加工操作台或原料存放处正上方的照明设施宜使用防护罩,以防止破裂时玻璃碎片污染食品。
(九)灭蝇设施
1、有条件的设置相应数量的灭蝇灯。
2、灭蝇灯悬挂距离地面2m左右,且与加工操作区域保持一定距离。
(十)拖把
1、在不会污染食品及加工操作过程的区域设置拖把存放处。
2、有明显标识。
(十一)洗手池
1、在方便员工的区域设立。
2、材质采用不透水材料(包括不锈钢或陶瓷等),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3、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4、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
5、排水具有防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
6、有明显的标识和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十二)废弃物容器
1、采用坚固及不透水材料制造的废气物容器,内壁光滑易于清洗。
2、设有足够数量的废弃物容器。
3、废弃物容器有盖,防止有害动物侵入、不良气味或污水溢出。
4、在适当地点设置废弃物容器存放处。
(十三)清洁用具
1、操作间有专用清洁用具(抹布、扫把、垃圾铲、拖把等)
2、使用完毕后,保持清洁,定位放置。
3、在适当地点(远离食品加工区)设置清洁用具存放处。
(十四)设置原料清洗池
1、荤切间(区域)设有洗肉池、洗鱼池。
2、素切间(区域)设有洗菜池、泡菜池。
3、各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
4、有明显标识。
(十五)排烟设施
1、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部,应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
2、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并设有可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网罩;
3、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油烟;
4、烹制加工如使用固体燃料,炉锅应为隔墙烧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尘污染食品;
5、成品通道口、出口与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口、出口与使用后的餐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应分开设置。条件不具备的应从运送时间(原料/成品进出的时段分开)、方式(采用专用密闭式车辆运送原料或成品)等方面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6、设置适量的操作台,半成品与成品存放区域分开;
7、在适当的位置设置物品存放架,生熟荤素分开。